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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堕胎法案我自己的身体,凭什么不让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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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的“反堕胎法案”引起了全世界的热议。

5月14日,美国阿拉巴马州议会通过了“史上最严”的反堕胎法案,该法案对堕胎的禁止力度,四十年来可谓前所未有。佐治亚州、密西西比州等保守州也先后通过限制堕胎的法案。

这一系列反堕胎法案的通过,使得堕胎这一美国政治中十分重要的议题走上政治舞台的中央,美国女性的堕胎权面临多年来最严峻的考验。

阿拉巴马州本次所通过的反堕胎法案,事实上禁止了本州的几乎所有堕胎行为。

法案规定,在孕期的每一个阶段都禁止堕胎,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除外,但强奸、乱伦的情形不在例外之列。

医生为患者堕胎将成为刑事重罪,面临最高99年监禁的处罚。试图为患者堕胎也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这是年最高法院以“罗诉韦德案”(Roev.Wade)确立了女性的堕胎权之后,美国各州颁布的最严格的限制堕胎法案。

虽然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这次参与其中的也是美国的几个保守州,所以并不能说“全美女性都禁止堕胎”。

但生为一个素来以“民主开放”著称的国家,在21世纪都过了五分之一的现代美国,提出如此宗教色彩和保守的反堕胎法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倡导着人权的国家,实际上并不尊重女性应有的生育权。

说一下这个法案的几个重点。

一、强奸和乱伦这样的,女性被强迫的情形不在例外

这什么意思?甭管你乐不乐意怀孕,反正有了就必须生下来。这也就意味着女性在自己被侵犯之后,只能选择吃事后避孕药,而且如果避孕失败,就必须诞下那个不被自己期待的孩子。

别说什么戴套,你不可能跟强奸犯商量,麻烦你带个套。

而事后避孕药的成功率极低,而且最佳的服用时间是72小时之内,万一遇到一个变态被监禁三天,再吃药就毫无意义了!

所以,即便女性再怎么不乐意,也得生下孩子。

而从教养的角度来说,孩子父亲的角色并不适合缺失。

那是否意味着,被侵犯以后的女性,还需要和伤害自己的人,长久的保持联系?

而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自己的父亲是如此这般的角色,他诞生之后,要面临的舆论压力,又有多大?

无论他怎么样,从一出生开始就要背负,自己是“强奸犯”或者父母乱伦的产物,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未免太过残忍,未来他的心理疏导和建设,如何实施?

二、医生为患者堕胎会成为刑事重罪

帮助患者堕胎的医生,会面临最高99年的监禁,就连试图帮助都要10年。

我们不得不疑问,参与强奸妇女的强奸犯本身,面临什么刑罚?

如果,企图堕胎的妇女和试图帮助患者堕胎的医生都是重罪,那强奸犯怎么样也该判个死刑吧?

可惜,该州法律对二级强奸罪的最高刑罚只有20年。

一级强奸罪,是指罪犯在强奸的时候,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一般情况下的强奸,都只能定义为二级。

也就是说,强奸说不定关个十几年就出来了,但是你作为医生要是给患者做了堕胎手术,那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投票通过这项法案的25个议员,如下图:

他们有个共同点,都是男性!

也就是一群不会怀孕,不用承担“性爱”后遗症的男性群体,决定了女性的堕胎权!

三、无关法案,谈一谈意外怀孕

避孕,这件事情,是有成功率的。

无论是避孕药还是安全套,甚至结扎手术,上避孕环,等等,都不是百分百避孕的手段。

都有可能诞生一个意外的孩子。

我的好友娜娜就曾经在很匪夷所思的情况下,意外怀孕。

娜娜和她老公是用安全套避孕的,意外来自于某一天,完事之后,娜娜觉得很累,不想起来清理,他老公自己洗完以后,顺手用自己的毛巾给娜娜擦了擦。

当时娜娜迷迷糊糊地,并不知道。

第二个月大姨妈晚了20天,娜娜才觉得不妙,去医院一查,有了。

娜娜百思不得其解,他老公也觉得冤枉,你不肯起来洗,我觉得不干净,我洗完了就拿我的毛巾给擦了擦,你怎么还怨我。

娜娜生气,“你洗的水里都是精子,用安全套就是为了隔离,你还给我又抹上了,你这是害我!”

医生却告诉两人,一个案例,二战时期,一颗子弹先穿过士兵的睾丸,然后再穿过了护士的子宫,导致护士怀孕的案子,以此来告诉娜娜和她老公,千万不要小瞧精子的活力和生命力,他们要远比你们能想到的厉害。

既然小心避孕也可能怀孕,那不想要孩子的夫妻,为什么一定要生下来?

即便不是最糟糕的,面临强奸或者乱伦,就是普通夫妻或者情侣之间的离婚或分手,留下一个孩子作为牵绊也是极不明智的。

就以目前社会而言,孩子的抚养费你得出吧?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你得关心吧?

但是这个人你都不想联系了,但是为了孩子,你还得反复的承受着这样的痛苦。

而且对于他未来的另一半也很不公平啊?

“你前女友老是联系你!”

“她都是为了孩子!”

“听起来像个很不错的借口!”

不排除某一部分的前任,真的只是为了孩子,但是又有多少这样利用孩子的前任啊?

现任的利益怎么保护?

找个离婚的可能会有这样的困扰,现在找未婚的都有这样的困扰了?

不想当后妈变得一点选择也没有了?不论你找谁,他都可能有个娃,等着你应付?

并不是说带孩子的男人或者女人一定就不好,可是后妈后爸很难做,如果自己情商低,不会处理关系,还是建议不要沾染好!

但是相对而言,选择变少了很多,毕竟不论你还是对方,都有可能有一个意外诞生的孩子。

四、孩子不再是“爱情的结晶”?

因为各种原因而必须诞生的孩子,他们更可能不再是爱情的产物,而是意外的结果。

“我不得不生下你,因为我不想去坐牢!”

“我不得不生下你,因为没有医生肯帮我堕胎!”

多么可怕的认知?

而当这种认知成为普遍的时候,孩子怎么想?

即便他是你爱情的结晶,他也可能会想,“你根本不想生下我,你只是怕坐牢!”

或者,“你根本不爱我,根本不想生下我,你只是找不到医生肯给你堕胎!”

一旦一件事情的自主选择权丧失了之后,那么就会有人认为,你做这件事情的原因,是你不得不这么做,而不是出于自我选择。

而一生很漫长,教养孩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当他出生,我们所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就完全不同,如果没有能力做好这件事,就贸然的生下孩子,不论对自己的人生还是对孩子,都不是一件好事!

生命,本来就应该是自由的!

而生命自由的前提,是身体自由,如果连对自己身体做什么的权利都没有,谈什么生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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