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如果月经消失,会有哪些好处 [复制链接]

1#

原创知妹腾讯医典她知

来月经真的太让人难受了!

连着好几天忍受黏黏腻腻,需要经常跑厕所。

更折磨的是,动不动就痛得生无可恋……

相信不少被月经“教做人”的姐妹,都曾在心底发出过呐喊,“能不能让月经消失?!”

理论上讲,其实,还真有可能……

答案是:有办法!但不建议自己使用。

在医学上,面对一些特殊的人群,或是有月经相关的疾病(如严重痛经、月经期偏头痛等),可能会视情况用医疗的手段停经[1]。

至于方法呢,主要包括持续口服短效避孕药、长效避孕针和含有高效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等。

它们都含有适量的雌孕激素或单纯的高效孕激素,能够欺骗指挥排卵的司令官——大脑里的下丘脑和垂体,让它们误以为你怀孕了。

下丘脑和垂体上当后,就会抑制卵巢排卵;同时“外来的”雌孕激素也会抑制原本的内源性激素的产生。

长此以往,子宫内膜就会渐渐受“外来”激素调控,慢慢地变薄、萎缩,月经也就渐渐变少,直到“不来”。

不过,这种变薄只是暂时的,一旦停药,体内原有的雌孕激素会再次登场打配合,一来二去的,内膜便又会“活”过来了(一般会在3-6个月内恢复)[1]。

1.不来月经会不会影响“排毒”?

不会。

月经只是子宫内膜的周期性脱落,其成分主要是动脉血、子宫内膜碎片等,并不具备“排毒”功能。

2.会不会导致“月经再也不来了”或“再也无法怀孕了”?

根据现有的证据,几乎所有女性停药后都会恢复月经(平均32天恢复)。

研究表明,长期使用口服避孕药或长效避孕针的女性,停药后3个月内,99%都能自发恢复月经[1,2]。

而停用宫内绝育器的女性,1年内的受孕率和不用避孕措施的女性没有差别[3]。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做法绝对安全,因为药物本身也有一些的风险,如:

①增加血栓的风险

一项研究表明,口服短效避孕药者患深静脉血栓(VTE)的风险是未使用口服避孕药者的3~5倍[4]。

但相比孕期及产后的深静脉血栓风险,此时的风险仍然是小巫见大巫,而风险最高的时期其实是刚用药的几个月[13]。

对于中风的风险也提高了一倍,尽管这样,这个风险在年轻女性中发生的总体概率仍然是较低的(0.01%-0.02%)[5,6]。

②早期副作用

少数女性(10%)在用药初期会出现恶心、乳房胀痛、头痛等表现,约50%的女性会在用药第一个周期出现阴道出血,但一般在第一个月后就会慢慢缓解[7-9]。

③增加体重、导致抑郁情绪?

虽然的确有研究表明,避孕药可以提升食欲,导致一些情绪的波动,但相关研究并没有发现使用避孕药及避孕针后,会出现明显的体重改变[10,14]。

避孕药对于情绪障碍的女性也是较为安全的,但如果在使用后真的出现了抑郁情绪,还是建议去精神科咨询,并在医生指导下更换方法[11,12]。

④3种方法都不能马上让人停经

宫内节育器及持续口服短效避孕药,均在使用1年时,达到80%以上的停经率[1]。

而使用长效避孕针一年时,有50%的人停经,2年时可有70%的人停经[14]。

另外口服短效避孕药,还可能出现比较罕见的干槽症(拔完牙之后,牙槽窝不愈合,缺乏血凝块,伤口出现疼痛)。

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比如有基础心血管疾病、35岁及以上的吸烟女性等,更要慎重使用激素[13]。

最直观的感受,一个字:“爽”!

除此以外,还有些“附带作用”:

①缓解经前期综合征和痛经

有些人来月经前,会经历一段“暴走期”,出现记忆差、头痛、乳房痛、睡眠障碍等不适,而月经不来,这些情况自然能得到缓解。

一齐“打包带走”的,还有痛经、经血量过多等苦恼。

②避孕

避孕当然是复方避孕药最大的好处,避免了意外怀孕,当然就不会发生宫外孕了!

③让“痘痘”消失

一部分人使用避孕药后,可能会发现皮肤变好了。

这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的痤疮是高雄激素血症引起的,而雌孕激素的使用会“减弱”雄激素的作用,降低雄激素对皮肤的影响。

但用避孕药来治痘痘,是针对有疾病的人,一定一定要经过医生诊断!

④降低肿瘤的风险

研究发现,口服避孕药由于其孕激素的作用,可以降低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的风险,用药者发生结直肠癌的概率也有所降低[13]。

总而言之,让月经“消失”虽然可以做到,也较为安全,但一定要在医生的评估和指导下做决定。

也建议所有女生第一次使用口服避孕药之前,先和医生沟通,千万不要自己购买。

使用过程中,也要定期按医嘱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和乳腺B超。

最后,一定要记得,人体的内分泌非常精妙,千万别乱调,姐妹们也可以仔细想想,你的困扰真的需要让月经消失才能解决吗?

审稿专家

刘海防

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参考文献

[1]JainV,WotringVE.Medicallyinducedamenorrheainfemaleastronauts.NPJMicrogravity.;2:.

[2]NappiRE,KaunitzAM,BitzerJ.Extendedregimen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