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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宿舍产子,险些丧命被伤害的女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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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到一则很让人痛心的新闻:

云南昭通一名16岁的女孩子,在学校宿舍内产子,险些丧命。

当天,女孩由于羊水破裂,一个人在宿舍忍着巨大的痛苦,将孩子生了下来,但自己却遭遇产后大出血。由于孩子啼哭不止引来了宿管阿姨,看到奄奄一息的女孩和满是鲜血的床铺,阿姨赶紧打了,并上报了学校。

从生产的虚弱中恢复过来后,女孩就发了一条视频揭露了这件事的真相。

原来,女孩上六年级时,乘坐同学的父亲蔡某的面包车回家。结果,在面包车上被蔡某强奸。事后,蔡某威胁女孩:“如果你将这件事情说出去,那么我就会告诉你的父母,让你永远无法抬起头做人。”

这对当时正在上六年级的女孩震慑力很强,女孩没敢声张。她的忍气吞声让蔡某变本加厉,多次对她进行侵犯。

当记者问女孩“为什么不选择回家,将蔡某的所作所为都告诉父母”的时候,女孩的回答,让我们深思:

“我根本不敢,而且我害怕爸妈认为我是一个老人口中的不知廉耻的人。再后来我就一直待在学校,然后肚子就越来越大,直到生下了这个孩子。”

简直难以想象,一个16岁的女孩(怀孕期间应该只有15岁),是如何日日担惊受怕,既要忍受禽兽的蹂躏,又要艰难地挺着肚子,独自去面对。

那么,十个月啊,家长和校方竟然都没有发觉吗?

事后,校方称,女生上体育课也很正常,而且因为校服都比较肥大,所以,校方没有发现;而家里,因为孩子回家后的体力劳动和家务也都很正常,居然也没有发现。

真是很让人无语。校方解释的似乎还说得过去,可是家长如果连孩子怀孕都看不出来,是不是有点太粗心太大条了?

如今这个人渣蔡某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等待他的,毫无疑问是法律的严惩,这一点,我们毋庸置疑。

然而,有多少人想过这个女孩子的“以后”?

明明她才是受害者,但哥哥说,“(因为这件事)妹妹的名声全毁了,而且还遭受了人身攻击”,孩子出生后,原本贫困的家庭连奶粉钱也拿不出来......

很多事发生之后,我们惯于说“坏人被绳之以法”,却总是忽略了现实中的不堪:那些被伤害的女孩子,以后该怎么办?她们是否还可以继续读书?她们是否需要换一个环境生活?她们是否会被荡妇羞辱?她们是否能活着走出此生的阴影?......

一旦深入到这样的核心,我们发现,这远比去追究“为什么”更沉重,发生的已然发生,我们需要防患于未然;那么,女孩被伤害后的人生,又该如何去修补?

01

你听到的性侵,只是冰山一角

先来看这样一张图,也请仔细看图中的数字:

这是人民日报公布过的一组数据,未成年性侵,数据一直在增长。而这个数据,是官方根据报案得出的。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曾经估算过: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

发生7起案件,才有1起被媒体曝光。

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的孩子受了欺辱,家长却要打碎牙齿和血吞?

95%的家长,不是因为胆小,也不是因为金钱利诱。相比于让犯罪分子受到惩罚,这件事公之于众后孩子和家庭所承受的压力和伤害,或者后者更大更难以逃离。

是否记得几年前广西11岁女孩被村里人几乎集体性侵的事件?在短短的年到年三年间,女孩被性侵50多次,其中,“80后”有2人,“60后”有4人,“50后”有5人,“40后”有3人,“30后”有2人,案发时,年龄最大的70多岁,年龄最小的仅20多岁。

然而,事件曝光后,女孩迎来人生的光明了吗?

并没有。那些性侵小女孩的人,最多的也才被判刑5年;而小女孩,在村里人的眼里,却俨然成了破鞋,她被村里人骂做“婊子”“从小就是做鸡的”“是她主动勾引的,给几块钱就行。”

小女孩的父亲,在村里没有了朋友,没有人说话。他擅长水泥活,原来很多人找他去帮忙,然而,女儿出事他报警后,就再也没有人上门了。

现在,他将女儿送到了亲戚家走读,但是,只要女孩一回村,就会被指指点点;而小女孩如果找同村的同学玩,就会被同学的父母赶出来。

没人知道小女孩要走多远的路才能看到光明,也不知道,在这样压抑和窒息的氛围里,她的人生还有没有新的选择。

这是现实,是没有人能够跳跃的现实。

02

留守儿童成为性侵案主体

查阅一下近年来未成年少女性侵案的资料,我们发现,留守女童被性侵现状,实在是触目惊心。

早在年,“女童保护”发布的《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就指出:

在公开报道的案件中,受害者为农村儿童的有起,占比75.98%。

年,湖南衡阳一个14岁的女孩被同学带走后,10天杳无音讯,等被家人找到时,才发现这个女孩被同学逼着,为10多人提供了性服务;

而逼迫她的同学,也是只有14岁的女孩张若非,这个女孩既出身单亲家庭,又是留守儿童。

因为父母监管不到位,她早早辍学,跟着黑社会大哥混迹夜场,进行性交易,交易后,她会得到一笔钱。

越陷越深的张若非开始拉着闺蜜做,后来开始到学校里胁迫留守的女孩去夜场做,她知道家里人对这些女孩的管教鞭长莫及。

河南洛阳一位母亲,在广州辛苦打拼,将女儿留在乡下,等她经济好转,将女儿接回身边时,15岁的女儿竟然已经怀了8个月的身孕,而侵犯她的,是邻居,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

据邻居们描述,女孩从14岁开始,就被老头侵害。

年,曾经有一个历时五年的追踪报道:

年,湖南永州一个11岁的小女孩思思被父亲发现怀孕5个月,而对她进行性侵的,是学校的三个老师和住在自己旁边的一个74岁的邻居。

此后,思思的父亲为验证孩子是谁的,依然在公安机关给出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让11岁的思思生下一个小孩子。此后,思思与父母的矛盾日深,即使在被接到北京的希望学校后,依然无法融入正常的环境。

最后,竟然多次与人开房,并二次怀孕。

五年后,跟踪调查的记者也不知道这个仅仅16岁的少女将走向何方,但是,大概率,她的人生已经无法回归正常。

这就是留守女童的现实,残酷而真实

03

现实世界的互害远比法律更复杂

年,一个叫王杰的人,成立了“百色助学网”,以助学名义诈骗,威逼利诱未成年少女与其发生关系,并逼迫未成年少女陪侍各地老板,以赚取高额费用。

事件曝光后,受侵害的几百名留守少女,却只有三个人愿意出来指证王杰。

王杰锒铛入狱,也中断了一部分孩子的助学金。那些曾经寄希望于王杰的留守儿童们,对爆料者其实是多了一些怨恨的,她们委屈求全,也不过是想早日脱离苦海。

而上文中河南洛阳的那位母亲,竟然也让女儿生下了那个被人强暴后的孩子。有网友评论,自己管不了就算了,为什么还让生下孩子?

我们以为法律可以解决问题吗?其实,现实里,法律很多时候是苍白无力的。

看看现实案例就会知道:

一个性侵16个月大女婴的畜生,只被判了5年;

那些毁了11岁女孩的烂男人,有人居然因为给过女孩几块钱,就由强奸变成了嫖宿幼女罪;

而证据,是因为法律中这样的解释:

幼女受到欺骗诱惑或贪图享乐,在同意的情况下和别人发生性关系,就叫嫖宿幼女罪。

也就是说,性侵者只要给女孩几块钱,或者给她买个小零食,只要女孩收下了,那么,法院在最终判定的时候,都有理由判定为嫖宿幼女罪。

而刑法规定,嫖宿幼女罪,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11岁女孩的禽兽,最多也就判15年;而强奸幼女,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块钱,就等于一张免死金牌。

去TMD,看到这样的解释,真的想骂人:这样的法律解释,不知道是为谁设立的。

如果是法官的幼女被这样对待,他会这样去解释吗?

正如网友所言:

因为这样的判决,小女孩由受害者变成了勾引别人的“婊子”。而根本原因,是这家人没有权没有钱,又是外来户。

很多人低估了农村的愚昧与互害模式。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由于历史原因,一个村子很有可能就是一个或几个大家族的聚集地,外来的人很难立足。

如果外来者既贫穷又没有权力,被歧视被打压就是生存常态。

04

如何预防性侵及性侵发生后的措施

当孩子发生了意外,再去追悔莫及,其实都是马后炮行为,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不然,所有的事后补救都无法再让一切回归到从前。

如何预防危害的发生呢?相信很多人都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也还是要再说一遍:

第一,尽量不要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

第二,教育孩子:不要在任何人面前脱衣服

第三,告诉孩子不要单独与男性在一起,不管他是谁

第四,每天检查孩子的身体

而我最想说的,是,当侵害已然发生,我们该怎么做。

首先,收集证据,并报警处理。如果在72小时之内,医院,最好是有人体损伤司法鉴定医院。全面做好伤情鉴定。一定要报警,让专业的警察帮助你保留好证据。

如果能保留性侵现场的床单、毛巾、擦拭纸巾、湿巾等,都保管好作为证据,能不能用,由专业机构说了算,你能做的,就是尽可能保留所有证据。

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没有超过72小时,服用避孕药避孕;如果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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