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何文英
6月17日晚,尔康制药公告称,6月15日公司与九势制药、时明昀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经各方同意并确认,公司于年9月28日与九势制药、时明昀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正式终止。
据此前公告,公司拟通过股份受让的方式受让时明昀所持有的不低于51%的九势制药股份,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完善产品结构、构建完整产业链,并能通过实现协同效应提升双方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终止的原因,公司称主要系各方为规避相关风险协商一致的结果。年1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医药经营”)与九势制药在中国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尔康医药经营与九势制药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进行了处罚。
鉴于上述因素,公司认为股份转让的条件尚不具备,为规避相关风险,公司与九势制药、时明昀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意向终止协议书》。公告称,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是各方为规避相关风险协商一致的结果,协议各方均无需对本次终止事项承担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实际上,在反垄断的高压态势下,市场对于此次收购能否按预期完成并非没有担忧,年初就有中小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询问公司因扑尔敏事件受到行*处罚是否会影响九势制药的收购。
有业内人士认为,九势制药大股东身陷司法诉讼,如果公司坚持带病收购必然为日后埋下隐患。尔康制药终止收购九势制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股权纠纷风险,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近几年我国医药行业重磅*策频出。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带量采购等一系列*策的推广执行,医药行业进入了*策主导下的新一轮变革期,*策对行业影响来的更快、更剧烈,此次,尔康制药终止收购或为规避医药行业*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编辑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