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今年33岁,是个安装监控的工人,近日他总是失眠,医院检查,医生给他的诊断结果是其患有焦虑症。随后,医院购买了两盒氯硝西泮片用于精神治疗。
一日,王某在家中看色情视频,突然心中产生了想要效仿视频,利用药物迷奸女性的歹念,正好家中还有吃剩下的氯硝西泮片,氯硝西泮片吃了之后人就会想嗜睡,于是王某便将药片碾成粉末装在瓶中随身携带,伺机作案。
次日,王某对女同事赵某谎称自己在隔壁镇上承接了一个安装监控的私活,约赵某同去,并承诺支付报酬。
赵某同意后,王某便开车将她接走。在路上,王某给赵某准备了一份加了药的炒饭,赵某吃了一口觉得苦,就没在吃了,王某见计划落空,出发不久后就借故返回。
随后,王某再次邀约赵某,但赵某因为有事便拒绝了。两人便约定明日在一起去。
到了约定的日子,王某将事先购买的避孕药捣碎,并连同随身携带的氯硝西泮片粉末一起拌入了为赵某购买的炸酱面里。赵某上车后,将面吃下,王某则边开车边观察赵某的精神状态,只见赵某一直昏昏沉沉,王某知道,药物起作用了。
当天晚上11点左右,王某见赵某已经昏睡不醒,便在车内后排对赵某实施了奸淫。王某怕事情败露,谎称赵某身体不舒服睡着了,将其送到同事沈某家中休息。
沈某见赵某怎么也叫不醒,感觉情况异常,便要求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判断赵某属于药物中毒,并怀疑其被性侵,随后,对赵某进行妇科检查,从其体内发现了王某的体液。
沈某得知后,立刻通知了赵某的亲属,王某也在追问下承认给赵某吃了氯硝西泮片,随后赵某的亲属赶来,将王某扭送至当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内。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精神类药物迷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是在被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其奸淫事实已被掌握的情况下才供述的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法律对自首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可以视为坦白。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
最后,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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