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的朱女士今年47岁,一个多月前,她怀孕了,对于朱女士来说,这是天大的喜讯,然而就在前几天,医院的做法让朱女士一家人怎么也无法接受。
40多天以前她得知自己怀孕了,一家人都很开心,8月底,医院的一位医生,医生给朱女士开了些孕期调理的药,朱女医院药房取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地屈孕酮片主要用于解决孕妇孕酮不足的情况,医生开具的处方上看到,这药的用量为每日两次,朱女士手里拿到的“优思明”,学名--屈螺酮炔(que)雌醇片,适应症为女性避孕,朱女士说,当时她并没有仔细查看处方上的药和实际到手的药是否一致,医院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拿药之后,朱女士按照医嘱,也就是地屈孕酮片的用量,一日两次服下了“优思明”。也就在这个时候,朱女士才发现自己吃错了药。直到记者采访时的9月8号,朱女士还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的检查结果。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年出台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处方和药品为“四查”中的两项,药师对药名、剂量、规格、用法必须核对。医院的药房调剂药品是怎么出了错呢?医院院长*小玲告诉记者,发放“优思明”给朱女士的工作人员也是名孕妇,而当天负责“四查十对”的负责人不在场。*小玲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探望了朱女士,医院内部进行了整改,而对于朱女士一家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服用这种避孕药,是否存在生育隐患。对此,院长表示她也在查询一些文献,咨询了一些相关的专家,但至于有没有影响,他不敢保证。朱女士家人提出,医院方面必须组织专家对朱女士这次生育进行风险评估。9月9日上午,朱女士家人告诉记者,医院方面表示配合,目前仍在就相关细节进行协商,另外,朱女士一家也将情况向当地的卫生部门进行了投诉。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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